大家生活在地球上,无论从事哪个行业的工作,都和土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土地自古以来就收到老百姓的看重,伴随法治进程的规定,国内关于土地征收和征用方面的规定愈加健全。那样企业征地有什么手续呢?下面记者就为你来解答这个疑惑。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推行程序。
1、企业征地有什么手续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省政府或其它有权批准的机关批准。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察后拟订征收土地等策略。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5、征收土地策略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4、经市、县政府赞同后逐级上报。
1、发布征地预通知(在征地获批前)
(二)征地的推行程序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
(4)发布后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3)通知内容:拟征地的作用、地方、面积、补偿标准、安置渠道等。
(1)调查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
2、征地调查(在征地获批前)
(3)确认调查结果。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一同确认调查结果。
(2)调查内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与地上附着物权属、类型、数目等近况。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由地政部门负责推行。
3、发布征地通知
(3)通知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作用与功效、范围、面积与征地补偿标准、农业职员安置方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4)发布后果:通知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用权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
(1)登记机关:征地通知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3)登记期限:征地通知规定的期限。
5、拟订征地补偿安置策略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不列入补偿范围。
(2)拟订依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状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4)策略通知: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通知策略,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建议。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渠道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3)策略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情。
6、确定征地补偿安置策略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7、推行征地补偿安置策略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2)成本支付:在策略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成本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1)组织推行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出货土地。
8、土地出货
法律处置方法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法,依据个案的不同特征应当启动不一样的法律程序。
2、征地补偿维权方法有什么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觉得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有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合性审察,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渠道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办法。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的特征是可以跳出某个地区,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假如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忧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如此的救济渠道。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一般大家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要紧规范。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在征地纠纷中,大部分进行的诉讼是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并非所有些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大家可以起诉民事侵权,需要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假如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方法,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总而言之办案子要开动脑筋不可以死盯住行政诉讼,假如民事诉讼对大家更有利的话,则就应该设法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在征地纠纷中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有:征地补偿协议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3、企业征地的条件
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存在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降低、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规范。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而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可以进入裁决。
2、征收土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需要服从,不能阻挠征地。
1、征收土地需要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4、需要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用权人应当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收土地的,根据被征收土地原有作用与功效给予补偿。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征收的具体补偿标准有专门规定。
3、需要依法获得批准。国家征收土地根据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通知并组织推行。
记者温馨提示你:假如自己在征地过程中,对行政机关或者是政府的决策有建议的话,当事人可以积极向政府提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以上内容就是记者为你收拾的关于企业征地有什么手续的有关常识,期望在工作和学习中可以帮助到你。
5、征地实行社会公开,同意社会监督。征地补偿安置策略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知,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建议。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的收入支出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同意监督。同时《土地管理法》还明确规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成本和其他有关成本。